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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凌海:开展电瓶车、电动三(四)轮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

所属分类:【面粉机动态】发布时间:2025-04-25 17:38:45作者:杏彩开户浏览量:13 次

  

辽宁凌海:开展电瓶车、电动三(四)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

  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修改《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决定,已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,巩固提升摩、电整治工作成效,深入治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电动车违法乱象,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,全方面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,助力文明城市建设,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,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瓶车、电动三(四)轮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:闯红灯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法加装改装、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
  电动三(四)轮车:闯红灯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法加装改装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有违法行为的,利用交警“智慧劝导”APP进行登记,对前2次登记的驾驶人推行“五选一”套餐,即“①按照违法行为处以20-50元罚款。②抄写道路交互与通行法律和法规500字。③观看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警示教育片20分钟。④路面维护交通秩序10分钟。⑤编辑交通安全提示语发微信朋友圈收到点赞10个”。五种方式任选其一,对登记2次以上的驾驶人一律依法给予处罚。

  3.对快递、外卖等即时配送行业驾驶人违法的,一律抄告所属企业平台,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;

 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提高守法遵规、文明出行的法规意识、安全意识,热情参加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,一同营造更安全、畅通、规范、有序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。